第一条 为使本会会员履行会员的权利义务,保障本会经费的正常来源和顺利开展各项工作,根据《河北报关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会费及会费的交纳,适用于河北报关协会的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三条 会费交纳标准
会费实行职务会费制度,根据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所担任协会职务确定交纳会费标准,具体标准为:
一、单位会员会费标准:
1、副会长单位每年会费人民币3000.00元;
2、常务理事单位每年会费人民币2000.00元;
3、理事单位每年会费人民币1000.00元;
4、会员单位每年会费人民币500.00元;
二、个人会员会费标准:个人会员免费
第四条 会费交纳
本会实行年度会费,自然年交纳一次,新加入协会的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在办理入会手续时交纳本年度会费。
会员交纳会费应由协会出具河北省非税收入管理局制作的《河北省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
第五条 交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本会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应严格遵守《河北报关协会章程》,按期交纳会费。
会员无故不按期交纳会费的,将由本会根据有关情节予以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六条 本办法由本会常设机构负责解释 |